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阅读:344次
DCDR-2016-05001
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常鼎工信发[2016]8号
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鼎城区工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筹措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就2016年区工商企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
1、培育孵化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近3年内启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就业人员10人以上的创业项目,且项目成长性好、社会效益明显。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5万元。
2、企业技改项目。重点支持企业2015年10月-2016年10月技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50-300万元的技改项目。根据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补助标准,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3、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信息产业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项目;支持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4、企业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训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日期间);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培训;鼓励企业上市。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支持的规上企业必须按时、完整报送报表。
2、在鼎城区境内依法缴税的企业。
3、9月1日启动申报工作,9月20日截止。各申报企业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报区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区财政局企业股,过期不予受理。
4、同一个企业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5、符合该项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同一家企业最多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资料
1、2016年鼎城区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2016年鼎城区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企业及项目简介;
4、公司章程;
5、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合作组织社团登记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2016年以来已投入技改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凭证复印件(申报技改项目提供);
6、2015年国、地纳税证明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新办企业复印近2个月的缴税凭证;
7、其他补充资料。
四、审核方式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扶持项目采取公开申报、资格审查、区级分管领导审签,然后组织公示和复审,最后报区推新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五、拨付程序
区财政局根据区推新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业发展引导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扶持对象的银行账户。
工信局联系人:袁赛英
联 系 电 话:7381354
财政局联系人:周辉华
联 系 电 话:7375786
附件:鼎城区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16年8月25日
常德市鼎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
鼎城区工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人/年/%
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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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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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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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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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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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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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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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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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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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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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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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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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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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上年度,如新设立企业为上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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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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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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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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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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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财务状况(上年度,如新设立企业为上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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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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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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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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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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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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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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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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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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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总额 |
(已投入资金数需附凭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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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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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资金拟安排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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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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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增效益 |
产值 |
税收 |
利润 |
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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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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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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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