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来源:常德市经信委 阅读:327次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工局(工信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西洞庭管理区科工局,相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全市中小微企业运行与发展态势,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湘经信中小发展[2016]59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和信心指数监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样本
各区县市选择监测样本企业时要兼顾区域、行业、规模和经营状态等方面的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1、全市监测样本库企业数不少于120家。各区县市具体监测企业数分配指标情况见《全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2、样本企业要在本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选择样本企业重点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四大产业;
4、选择样本企业要能基本体现当地的产业特色,重点在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选取;原则上要求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比例为3:4:3;
5、为保证运行监测的连续性,各区县市企业样本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动,如确因企业倒闭、关停、搬迁至外地等原因导致样本变动,须重新选取企业,上报审核通过后递补样本库。
二、职责分工
1、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和信心指数监测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监督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信心指数监测的样本库建立和管理、运行监测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数据汇总和分析、技术咨询和答疑、相关报告撰写等工作。
2、各区县市科工局中小企业股负责本地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和信心指数监测相关具体工作,重点是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填报数据并对本地区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向市经信委报告辖区内运行监测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区县市按要求遴选监测样本企业,并征得企业同意后,于2017年2月24日前填写《区县市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汇总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汇总上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
2、各区县市组织各样本企业工作人员于2017年3月10日前在全国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完成注册(系统网址为:http://baosong.sme.gov.cn)。
3、各区县市组织各样本企业每月(季第一个月)10号前按时填报企业上月(季)经营数据与调查问卷;其中反映信心指数情况的调查问卷要求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高管填报。
4、各区县市每季度对本地区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报送我委。
联系人: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谭巍 0736-7256629 邮箱:3631153@qq.com
附件:1.全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任务分解表
2.区县市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汇总表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